永州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永州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现有委员32名。2019年共召开一次管理委员会委员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和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预算草案。通过了《永州市个人自愿缴存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适当调整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并对提请审议决策的其他有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同意开办住房公积金按月对冲还贷业务、调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劳务派遣人员薪资、实施住房公积金电子档案系统等信息化二期项目建设等。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1月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改革为直属于市政府的公益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住房公积金的归集、提取、贷款发放与回收,以及资金核算与保值等工作。中心内设综合部、资金归集部、资金营运部、稽查部、财务部、信息管理部、资金结算部、人力资源部、资产管理部、电子业务部等10个部室,下设1个直属营业部和冷水滩管理部、零陵管理部、祁阳管理部、东安管理部、双牌管理部、道县管理部、江永管理部、江华管理部、宁远管理部、新田管理部、蓝山管理部等11个县区管理部。从业人员170人,其中,在编93人,非在编77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377家,实缴单位4816家,净减单位42家;新开户职工1.95 万人,实缴职工26.18万人,增加职工1.14万人;缴存额32.68亿元,同比增长5.15%。2019年末,缴存总额214.73亿元,同比增长17.95%;缴存余额113.7亿元,同比增长12.63%。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9家。

  (二)提取:2019年,提取额19.92亿元,同比增长11.47%;占当年缴存额的60.95%,比上年增加3.46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101.03亿元,同比增长24.55%。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5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5万元,双缴存职工最高额度45万元。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71万笔27.3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3%、7.95%。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0.61亿元。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9.18万笔172.45亿元,贷款余额108.6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8.36%、18.83%、18.18%。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5.6%,比上年增加4.49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9 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

  (四)购买国债:无

  (五)融资:无

  (六)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13.28亿元(含开发商保证金3.36亿元)。其中,活期0.03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13亿元,1年以上定期2.1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开发商保证金等)11.02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5.59%,比上年增加4.49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36818.06万元,同比增长23.41%。其中,存款利息3155.31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3620.13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42.62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20644.64万元,同比增长36.06%。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9793.45万元,归集手续费120.12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68.10万元,其他562.97万元。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16173.42万元,同比增长10.32%。其中,增值收益率1.51%,比上年减少0.05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3374.38万元,提取管理费用3228.5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9570.54万元。

  2019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3228.5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231.50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1738.89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43165.17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3225.08万元,同比增长6.83%。其中,人员经费2240.7万元,公用经费570.23万元,专项经费414.15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303.22万元,逾期率0.28‰。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2%提取。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3374.38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 0 万元。2019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21738.89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2%,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1.39%。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我市非试点城市。

  (三)历史遗留风险资产:2019年末,历史遗留风险资产余额0万元,比上年减少0万元,历史遗留风险资产回收率0%。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9年,实缴单位数同比减少0.87%,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4.5%和5.15%。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2.06%,国有企业占7.72%,城镇集体企业占1.08%,外商投资企业占0.7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9.21%,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42%,其他占4.72%。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63.99%,国有企业占13.72%,城镇集体企业占0.66%,外商投资企业占5.1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1.2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64%,其他占2.51%;中、低收入占99.89%,高收入占0.11%。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37.95%,国有企业占6.54%,城镇集体企业占0.31%,外商投资企业占11.67%,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1.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5.7%,其他占6.22%;中、低收入占99.97%,高收入占0.03%。

  (二)提取业务:2019年,5.84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9.92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5.67%(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2.9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42.31%,租赁住房占0.43%,其他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4.33%(离休和退休提取占20.1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2.25%,户口迁出本市或出境定居占0.01%,其他占1.89%)。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9.95%,高收入占0.05%。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93.96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21.02%,比上年减少7.52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4509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5.99%,90至144(含)平方米占74.62%,144平方米以上占19.39%。购买新房占91.79%(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7.1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86%,其他占0.21%。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5.58%,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4.42%,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3.84%,30岁至40岁(含)占38.33%,40岁至50岁(含)占22.19%,50岁以上占5.64%;首次申请贷款占87.6%,二次申请贷款占12.4%;中、低收入占96.07%,高收入占3.93%。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1194笔45873万元。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35859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22547.88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9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笔0万元,支持职工购建住房面积0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504.9万元。2019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059笔35807.4万元,累计贴息1699.04万元。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我市非试点城市。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29.75%,比上年增加6.55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19年1月,永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机构改革升格为直属于市政府的公益类事业单位,职能未做调整;2019年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金融机构没有变更调整。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

  最高、最低缴存额:2019年1至6月,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单位和个人最高均不得高于1686元/月,最低均不得低于64元/月;2019年7至12月,市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单位和个人最高均不得高于1894元/月,最低均不得低于64元/月。

  缴存比例: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和个人最低均不得低于5%,最高均不得高于12%。

  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缓缴或经企业职工大会同意降低缴交比例。

  2.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无

  3.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无

  4.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等。

  (1)当年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执行情况: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存款利率形成机制的通知》(银发〔2018〕43号)的规定,2019年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统一执行1.50%。

  (2)当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情况: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和存款基准利率并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通知》(银发〔2015〕325号)的规定,2019年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5年以下(含5年)2.75%,5年以上3.25%;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的1.1倍执行。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便民服务上实现了大提速。简化流程要件,全面梳理、精简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流程、手续、资料,全面取消和减少不必要的签字、按手印,实现了归集、提取业务一次办理、即时到账,大部分贷款业务一次受理、当场审批、限时放款。推出主题套餐,2019年2月份,联合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推出了“公积金+不动产”主题套餐,实现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只进一扇门、只跑一次”目标。进驻政务中心,为方便职工群众办事,中心所属直属营业部、江永管理部、宁远管理部、蓝山管理部、道县管理部、祁阳管理部等业务窗口陆续进驻了政务中心,实现了住房公积金业务在政务中心一窗受理、一窗通办。推行特色服务,结合群众需求,主动作为、大胆创新,相继推行了系列群众青睐、叫好的特色服务,如在原直属营业部便民服务场地持续推行周六上午照常服务,全面推行上门服务,引入邮政速递邮寄服务,在道县推出教师职工周转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计入使用次数,等等,回应了群众关切,让群众更有获得感、幸福感。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上线运行住房公积金新业务操作系统,顺利通过验收,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接入市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全面推出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开通了网上营业大厅和手机APP网上业务办理功能,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办”“掌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大幅提高了住房公积金业务离柜率。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中心荣获市2019年度绩效考核良好等次,获评2018年度优化经济环境“精准测评”先进单位,名列公共服务类单位第一名。中心所属东安管理部获省五四红旗团支部和县巾帼文明岗,道县管理部获市“五四红旗团支部”,零陵管理部获区政务服务“好差评”现场测试第三名、区综治维稳先进单位,双牌管理部获县绩效考核先进单位,新田县管理部获县重点工作综合绩效评估优秀单位、县“三八红旗集体”,江华县管理部获县综治维稳先进单位。罗志豪获省2019年“百名最美扶贫人物”,雷思琪、谭玮、罗卿获市2019年度青年岗位能手,罗卿获县十佳优秀共青团干部,张晶获县青年岗位能手、2018年度县政府嘉奖人员,刘建华获县综治维稳先进个人,等等。

  (六)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19年没有开展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七)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2019年度,中心不断加大和创新业务稽核方式、手段和覆盖面,每月定期运用电子化检测工具开展电子稽查,发现问题立即交办整改。全年共开展提取业务网上稽核58000余笔,对10个管理部进行了现场稽核,对80余册提取档案和550余册贷款档案进行了送审稽核,发布了5个业务稽核通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了交办和督促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罚,对极个别管理部还进行了业务整顿和中心主任约谈。

  (八)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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